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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 我市防贫工作被确定为全省改革创新经验样板
信息来源: 秦皇岛日报 | 发布时间:2022-12-13 09:56:15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实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2209元(从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较去年增长11.9%,增速高于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14376元)增速(6%);前三季度青龙满族自治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909元,较去年增长8.5%,增速高于全市(6%)、全省(6.5%)平均水平,圆满完成“两个高于”目标。我市防贫工作得到省乡村振兴局充分肯定,被省委改革办确定为全省改革创新经验样板。

据了解,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成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等要求,用好用活用足脱贫政策,做实做细做优增收文章,防贫监测、产业发展、兜底保障、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24项考核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

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今年,我市始终把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坚持“四级书记一起抓、市县乡村齐上阵”。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2年度工作要点》,实行清单化管理,责任到人,对未按时间进度完成事项挂牌督办、限期交账。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多次深入县区调研指导,分管副书记、副市长主动深入一线推动工作开展,其他市领导“一对一”结对帮扶县区,帮助县区想办法、理思路、定对策。各县区主要领导带头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深入干,确保责任任务有效落实。

严格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市乡村振兴局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对市委、市政府年初制定的22项年度重点建设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压实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对接沟通、数据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实行行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部门落实情况进行分专题调度。48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成立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巩固脱贫成果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相关工作,对分解的任务指标主动认领,逐个压实;同时,加强对下指导督促,确保政策落实到村到户到人。今年以来,各部门共开展调研指导46次、帮助基层解决问题103个,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严格落实帮扶责任。全市142个脱贫村、2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全部选派第一书记(142名)、工作队(142个),举办两期市级培训班,   实现第一书记培训全覆盖(培训202人),确保力量组合科学搭配,人才效能得到发挥。坚持从严考核管理,我市驻村干部出勤合格率连续4个月(5至8月)排名全省第一。全力争取国家定点帮扶单位教育部支持,2022年教育部直接投入无偿帮扶资金1510万元,引进无偿帮扶资金8984万元,有偿帮扶资金1亿元。推动“万企兴万村”行动提质增效,181家民营企业(商会)对口帮扶142个脱贫村,2021年以来帮扶产业项目15个、投入资金63913.02万元。推进市域内帮扶,安排海港区、北戴河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口帮扶青龙满族自治县,开展就业帮扶活动14次,提供就业岗位2439个。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我市将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纳入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定期考核评分。统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督查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3个市级督导检查组,对9个县区进行了3轮全面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能够立行立改的马上整改,容易反复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持续整改,共发现解决各类问题44个。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将国家、省检查考核其他省市发现的问题,一并纳入整改范围,全部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按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