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昌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在向你传达处分决定。”近日,昌黎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发现泥井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某某在任期间,违规对外发包土地、违规为村民审批宅基地、坐收坐支,经查实决定给予徐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昌黎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前移监督关口,下沉监督力量,以“室组地村”四级联动督查机制靶向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 “微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护航乡村振兴。
昌黎县纪委监委坚持“一领域一专项”工作思路,以精准监督压实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实行靶向施治,建立“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监察办+村级监察员”的四级联动督查机制,成立专项联合督导检察组,围绕脱贫攻坚、乡村建设、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开展“点题整治”,近距离、全天候、立体式开展监督,同向发力、同时发力、综合发力,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走访、督查回访,着力查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以及监管失职失责等违纪违法问题。对群众反映意见集中和存在的重点问题,坚决进行追根溯源、从严查处。今年以来,全县共整治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18件,处理68人,其中,处分47人。
惠民政策落实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保障乡村振兴政策落地落实,昌黎县纪委监委聚焦全县20项民生实事工程项目,建立与农业农村、水务、发改等相关部门快速联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推动项目规范实施。“建立监督工作台账,紧盯各项民生实事政策出台到落地全过程,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昌黎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通过与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单位全程协同协作,昌黎县纪委监委对政策执行、责任落实、项目建设运营管护、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全程跟进监督,多级联动、上下贯通、同向发力,推动结合问题整改,努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切实保障项目、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对项目进展迟缓、资金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预警,及时处置,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